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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离别(第1页)

霍光之所以敢这么说一方面是因为他知道村民们已经开始怀疑刘猛的言论,纷纷露出犹豫的姿态,就连他的两个手下都持迟疑的状态,还有一个原因他相信这种寄生虫,只要是出现了一个就不会只被狗娃感染,特别是在卫生条件很差古代,肚子里多少都有点虫子,完全不稀奇。

“狗娃不可能是唯一一个感染寄生虫的人,全村的人喝着相同的人,吃着类似的食物,在相同的活动空间,可能狗娃体内的寄生虫繁殖很快,所以才会表象的如此明显,但是各位村民呢?你们敢保证自己的体内一定没有这种虫子吗?”

他停顿片刻指了指踉跄的站起来的刘猛,“连族长都感染了寄生虫,全村会有几个例外呢?”

说完这句话,周围安静了,霍光没有马上再说话,给了大家思考的时间,但是这个道理一点都不难想,所以他们沉默了。

霍光知道自己的话生效了,准备继续煽一把火,“寄生虫的虫卵很小,一般会附着在某些地方,当我们吃东西前没有洗手时,手如果接触过寄生虫卵,就会吃到肚子里,虫卵会在体内慢慢长大,开始并没有什么反应,但是他们的繁殖速度很快,严重的情况就是像狗娃一样,肚子会变大,再严重可能就会破坏身体的其他器官,最终丧失劳动力,甚至危及生命。”

话音刚落,人们倒抽了一口冷气,大家都害怕了,因为他们没有人吃饭前有洗手的习惯,就算是洗了,也仅仅是偶尔一两次,干了一天的活身体累的吃不消,回到家里有什么吃的上手就抓,哪还有心思洗手。

人们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刘猛,族长每天吃喝都比他们好,卫生条件也比他们好,可是肚子里都有寄生虫,自己呢?人们下意识的开始摸自己的肚子,然后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想到自己的肚子里可能有几条,甚至几十条寄生虫,不由毛骨悚然。

“公子......给我一碗药呗?”

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从不远处响起,这是第一个村民主动提出喝药的请求。

霍光的视线缓缓转向声音的方向,勾勾嘴角,平和的点了点头,“想领药的村民可以到叶氏这里领取。”

这句话刚说完,村民们一拥而上,瞬间将叶氏围了起来,叶氏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团团围住,叶氏以前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待人和气,处事小心谨慎的做一个小透明,从来没有被这么多村民关注过,一时紧张小声说道,“慢点,慢点,一个一个来,不要急,不要急。”

在村民们看来,只是喝一碗药,肚子可能会疼,如果体内真的有寄生虫,一会便可排除,如果没有,也只是白疼一下而已,买个心安,也是值得的。

王毅组织大家把队伍排好,这样领药速度还能快一些。

刘猛偷鸡不成蚀把米,他原本是想将狗娃当作祭品,自己不但没有成功还在这么多村民面前丢人现眼,他不由后悔自己竟然带这么多人过来,因为他跑向茅房的速度慢了,所以不干净的东西弄到了身上一些,浑身的恶臭,别说村民了,他自己平日里养的两个手下都嫌弃的离他远远的,去领排队领药去了。

他只能用恶狠狠的眼神看着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霍光。

霍光注意到刘猛的目光,牵了牵嘴角,“族长还想喝药吗?”

刘猛赶紧收回目光,“不敢了,不敢了。”

......

解决了狗娃的事情,霍光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又留下了一日,他决定再帮叶氏和狗娃一把。

狗娃是不舍得霍光走的,他恨不得这位公子哥哥可以将所有的知识都教给他,可是学习注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在几天就把所有的内容学完,按照之前的承诺,霍光将所有的书籍和学习工具都送给了狗娃,并告诉他自己就住在北关的宛城,以后等他长大,想要去宛城就可以找他。

叶氏的葱花饼卖的叶氏有声有色,因为之前也是组织施药的事情,绝大多数村民竟然都多多少少排出了寄生虫,看着那些恶心的活物,村民们不由心有余悸,后怕起来,如果不是早发现早治疗,可能以后也会大着肚子,甚至会威胁生命,因为是在叶氏家里遇到的这位可以治病的公子,又是从叶氏手中拿到的药,他们自然是将这份感谢也给了叶氏。

葱花饼的成本不高,制作也简单,善良的叶氏只是希望卖些葱花饼可以赚些小钱,价位定的很低,葱花饼又是个新奇的食物,村民们很喜欢,甚至邻村的人也专程来叶氏家里买葱花饼,一时间叶氏葱花饼远近驰名。

一切都步入正轨后,霍光和王毅在叶氏和狗娃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了刘家村。

......

“郡马咱们在路上耽误了四天,通知郡主回北关的信函应该早就到了,可是咱们人还没有回去,郡主可能已经担心咱们了。”

之前遇到狗娃的事情,王毅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幅英雄不问出处的架势,现在离开了刘家村,心情安静下来,竟然才想到这个关键点上。

霍光瞥了眼一脸焦虑的王毅,不怀好意的笑着说,“昨天你可不是什么说的,我说要走,你还劝我再多留一日呢,现在竟然惧怕郡主担心了,难道昨天就不怕吗?”

说完霍光还不忘附赠了几声意味深长的笑声。

王毅红着脸,转向别处,不再看霍光,“小人不也是看人家孤儿寡母的可怜么,想着能多帮一点就帮一点。”

“你是看人家葱花饼做的好吃吧,想着在这里可以白吃白喝混日子。”

被一下子戳中心思的王毅脸更红了,低头不语,心里想,回去又没有葱花饼,厨娘们学菜谱慢的很,又不能麻烦巧儿做,每天吃的和猪食一样,以前没吃过郡马做的饭,觉得只要能吃就是美味,自从尝过郡马的手艺,才知道自己活了二十多年就没吃过一顿人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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