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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总算是有先生了(第1页)

慕扶疏心情很愉快。

她觉得自己像是在喂养宠物,一个精致的、乖巧的小宠物。

木勺一伸过去就乖乖的张开嘴,小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就咽下了,然后再重复……实在太萌太有成就感了有木有!

喂完蔬菜粥,慕扶疏将砂锅放在矮桌上,跑回床边打开包袱,将棉袄棉裤拿出来,抖开了给三郎看。

“三郎哥哥这是我亲手做的呢。”

她将领口的刺绣指给他看,竹子是她绣的最好的,所以衣领衣袖上都是绣的竹丛。

三郎颤抖着手接过棉袄,只觉得很轻巧,竹丛绣的栩栩如生,浅绿配着深绿,出乎意料的好看。

再看阵脚又细又密(这是缝纫机做出来的亲),比他自己缝的好多了(你会做衣服就已经是奇葩了)。

慕扶疏轻轻掀开他脚边的被子,抓了一只棉袜就往他的光脚上套。

因为发着烧,他的脚并不冷,反而热的烫手。

三郎都来不及反应,两只脚都套上了厚厚的棉袜,他觉得脚心烫的几乎要烧起来了。

慕扶疏将棉袄棉裤塞进他两条被子中间。

刚才掀被子时看见他的脚上生了冻疮,中裤裤腿上起了毛边,虽然没打补丁但也洗的很薄了。

这里的人没有毛衣,冬天就是一件夹衣一件棉袄,有的人甚至是光着膀子穿棉袄的。

三郎穿着中衣中裤,算是好的了。

想起中裤,又想起林氏给她的那件袴裤,不晓得男人的中裤是不是袴裤?她越想越入神,完全没发现三郎躲在被子里双手摸着慕扶疏给他做的棉衣泪流满面……

慕仲君和杨翁一见如故。

杨翁知识很是渊博,慕仲君虽然跟着主子读过几年书,却也只能算识得几个字而已,被杨翁一比就比到太平洋了。

他对读书人一向崇拜,不知不觉两人相谈盛欢。

杨翁也把他的家底摸清了,知道他和他妻子都是在大户人家当差的,主子仁慈除了他们奴籍,放他们回乡,前不久家乡遭灾才到妻子娘家讨生活……这样七七八八谈下来,虽然慕仲君不该说的没说,他却也已经猜的七七八八了。

看来这家的大娘应该就是了。

杨翁苦涩一笑,想到三郎,冥冥中自有缘分呐!

慕扶疏等三郎睡着了才起身,砂锅还是放进空间,那壶水里面又放了一包退烧药。

晚上三郎总要起来喝水的,没吃过西药的人两包药足够见效了。

慕仲君见慕扶疏出来,这才和杨翁告辞。

杨翁看向慕扶疏的眼神更加慈祥,慕扶疏又想起了便宜舅舅看她的样子……于是落荒而逃。

回到家天已经黑了,阿猪睡了一觉后已经活蹦乱跳,晚上吃了两大碗粥。

慕扶疏想起阿猪的棉袄还没做,赶紧回了屋。

没道理三郎的做好了阿猪的没做好,两个孩子该一视同仁才是(你已经区别对待了啊喂)。

第二天阿猪也穿上了轻薄的新棉袄,把他欢喜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阿姐真厉害,会念书会写字会绣花会做衣服,最主要的是会给阿猪吃好吃的。

所以说孩子记得最牢的还是吃食,尤其是阿猪这样一个吃货,小时候是小吃货长大了也是大吃货。

慕扶疏放不下三郎,慕仲君也放不下杨翁。

当然,他放不下的是杨翁渊博的学识,大娘需要一个先生,阿猪也要开蒙。

林氏深以为然,两人商量了一晚上,决定请杨翁来家做馆,教两个孩子念书。

慕仲君再一次陪着慕扶疏去了杨家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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