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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罗格番外(第1页)

我叫罗格,今年二十五岁。

我过去二十五年的人生其实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十五岁以前在贫民窟渡过的少年时光以及十五岁以后在马贼团渡过的青年岁月。

在我二十岁以前罗格马贼团还不叫这个称号,那时候马贼团的老大是一个瞎了左眼的老头,叫米歇尔,所以那时候的马贼团叫米歇尔马贼团,但我总喜欢当年叫他老不死。

我跟在老不死身边整整五年,他教会我很多东西,比如说强大的武技,比如说如何操纵不死鸟,比如说如何看人心,又比如说喝酒……

我以为我已经强大到可以独立率领罗格马贼团,事实上当老不死的宣布我升为代理团长那天,我十分高兴并跃跃欲试。

可是直到老不死死的那天,他在弥留之际紧紧地拽住我的手,手劲儿大得仿佛在用力一点就能捏碎我的手骨,我看懂他脸上的担忧,对罗格马贼团未来的担忧。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他一直对我这个继承者不太满意,只可惜罗格马贼团实在找不出第二个比我更优秀的人,他不得不把马贼团交到我手上。

老不死叹息着对我说:罗格,你知道你还有哪里不足吗?你没有心。

老不死这狗屁不通的论调!

对于罗格马贼团,我已经尽心尽力,死老头子竟然敢说我没有心?!

我承认那个时候……我简直气疯!

然而直到五年后,当副团长走进我的帐篷,捡起胡小闹那奇怪的羊皮卷,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我如实解释给他听他竟然十分赞成的时候,我才明白死老头子的结论可能是正确的。

我没有一颗包容平和,能够去守护而不是去破坏的心。

死老头子死后,我凭借着强大的武力占领了这座山头,方圆二十里范围内都是罗格马贼团的地盘,我把罗格马贼团发展壮大到最鼎盛……我曾以为这是非常值得骄傲的,整个罗格马贼团都会引以为荣的事情。

可是结果证明我错了:

那一天我和副团长就罗格马贼团是否改编成商队进行了激烈的论战,我们谁也不退让,最后决定把决定权交给全团这几百个兄弟。

可是投票的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百分之八十的兄弟们更倾向于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一个能够被政府认可的工作。

他们希望他们的后代不会在重复他们悲哀的一生,有能力在季星城平民住宅区住一间房子,和普通居民一样学习一项谋生技能,不必再回贫民窟重蹈贫民窟的噩梦。

简单点说,就是他们已经对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感到厌烦,他们现在只想像普通人一样生活。

可是我领导罗格马贼团的五年间,竟然从来没有发觉他们这种愚蠢而幼稚的想法。

副团长一语道破:亲爱的罗格老大,这并不愚蠢也不幼稚。

当你的生命中出现一个人,当你产生了想要保护她的*,当你真正了解爱,你会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希望所想要珍惜的那个人,能有一个安稳富足的未来。

他们说的话我真的不明白,我们自小在贫民窟长大,学会的唯一真理就是: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资格拥有最好的资源?

难道不是么?

我无法认同他们的观点,即使后来罗格马贼团改编成罗格商队两年,胡小闹已经离开了两年,我仍旧无法理解。

但无法理解,不代表不能接受。

一如当年我在愤怒之下,仍旧去了季星城拿到罗格商队的通商许可证一样。

我如今已经二十七岁了,已经不再年轻。

我照镜子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镜子里那个胡子拉碴的老男人,他的脸上那块伤疤颜色越发深沉。

这两年间,罗格商队走过很多地方,当然在运货的中途中也遇到过其他马贼。

但那些小马贼不堪一击,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群被打得落花流水的小马贼,逃跑的样子非常可笑。

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坐在马车顶部盘着腿,手指灵活地玩弄小刀。

这时候我会无可抑制地想起胡小闹,想起那天晚上我偷偷用手指触碰她皮肤,那如闪电一般从手指直蹿如心脏的悸动。

她是我过去二十七年中接触时间最长的女性,她很爱哭,但我看得出来那是在假哭,跟艾尔撒哭的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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