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卷亡命红花 第九章 第九章 亡命之徒二(第1页)

民工铲铲队队长说过:“运动是最消耗体力的”

小学秃顶校长也说过:“脑力劳动才是最消耗体能的”

我也不知道,他们哪个说得对,反正这些,都不关我鸟事。

(网)

整个通宵加上一个上午的咬牙坚持,我一直都在高度集中精神的奔波劳碌中逃亡中度过,要游湖、要爬山,要走路,又要打架,又要抢劫,还要逛街买衣服及找地方放水。

现在,无论是我的体力,还是精神上,我都严重地大大透支了。

我抱着树叉睡得很沉,没有做梦,也没有掉下树底。

记得中间,我有过一次醒来,醒来时双手紧抱着树叉,睁开双眼,一眼望去,周围全是黑黑的树叶,头顶上的天空,好黑,看不见一朵白色的云彩,对面树枝头边上的月亮,在这黑暗中,也显得有点灰沉,天边的远处,隐隐约约的,感觉像是有几颗星星在闪烁。

我没有下去,调整了一下睡姿,我好累,反正都是夜晚了,再睡一会儿吧。

想着想着,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用力抱紧树叉,接着,很快我又睡着了。

第二次醒来,我是给鸡叫醒的。

树底下有一只大公鸡,天刚刚亮,它就在那“喔喔喔喔”

地乱叫,我就睁眼醒了过来。

我在树叉上活动了一下发麻的四肢,这夜晚的雾水很重,我的头发,我的衣服,全都湿透了,粘粘地贴在身上,这让我感觉到,混身都很不舒服。

我抱着新买的回力鞋,轻巧地爬下树,坐在树底下一边穿鞋,一边盯着旁边那只,那只还在“喔喔喔喔”

叫唤着的大公鸡。

嘿嘿,作为个亡命之徒,不干点偷鸡摸狗的事,以后都不好意思出去向别人说?是不是?

我从昨天中午一直睡到现在,除了全身有点酸痛,肚子也实在是好饿了,昨天,我就只吃了一碗捞河粉。

我穿好鞋,准备,瞄准,在那大公鸡刚“喔”

完第三音调,准备唱高音部分的时候,我就猛一箭步冲上去,快速地抓紧了那大公鸡的脖子。

“扑扑”

这时,那大公鸡翅膀和脚在拼命地挣扎,鸡毛掉满地,嘿,落在我手上,你从此以后,再也叫不出来个春来了。

“咱们老百姓呀,今儿今儿真高兴,嘿嘿”

我左手抓鸡头,右手抓鸡脚,嘴里轻哼着歌儿,抱着这只大公鸡走下了那小山岭。

我绕着山边的小路,一路走,走了好一会,终于,让我找到了一条小溪。

我咬牙,用力把鸡头拧断,刚撕断的鸡头,那血,就像箭一样温暖地射在溪水里,红色慢慢在水里扩散,接着,我表演徒手剥鸡皮、掏干净内脏、清水清洗干净。

最后,我在周围捡了些干树枝,用打火机点着了大火,我就一边抽着烟,一边转动木棍上串着的无皮大公鸡,十多分钟后,一只很怪异的烧鸡,就喷发着诱人的香味。

好饿,不管了

我在小溪边简单洗了一下手上的污尘,就徒手撕着木棍上的鸡肉,猛吃了起来。

说实话,不怎么好吃,外面的部位有点焦,里面很多部位,还有血丝。

没事,生鸡熟鸭嘛,干干净净,无脏无病,怕什么

虽然没有盐和调味料,但我还是吃得很香,才五分钟不到,我就啃掉了一大半,最后,实在是吃不下了,我才满足地提着这只串着鸡肉的木棍,摇摇晃晃,心里毫无目标的在这条小溪边上。

向源头方向走去。

热门小说推荐
三国之封疆万里

三国之封疆万里

义子?打压?穿越三国,化身刘封,裂土封疆,一统华夏!生于乱世,又有何惧?王朝霸业,刻骨柔情,谋略,勇武,自是缺一不可。谢谢每一位看过的人,你们是我坚持的理由。书友群576932610狼烟恭候大家。...

荒漠求生

荒漠求生

随着灵气的复苏,原本三分大陆七分海洋的蓝水星变成了一片沙漠。在沙漠中有种神奇的宝物叫做软木塞,只要找到它,把它拔掉,便能长出一片绿洲!新世纪九十九年,这是蓝星上灵气复苏之后的第一百个年头!一名被流放到南沙海的少年,在这里拔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软木塞,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绿洲。...

最佳兵王女婿

最佳兵王女婿

江浪入赘豪门,成为美女总裁的老公,为了能够踏踏实实的吃软饭,他脚踩恶少,横扫强敌,纵横花丛,登顶都市,凡威胁我软饭大业者,虽远必诛!...

零度禁爱:总裁的危险情人

零度禁爱:总裁的危险情人

她只是想赚钱给母亲治病,没有想到却惹上恶魔。  黑暗中,他将她狠狠地压在身下,发泄着最原始的欲望。  当她被查出怀有他的孩子时,他却拥着别的女人,残忍的说着,叶微然,别忘了你的身份,你终究只是个玩物而已。  她含恨逃离,他动用所有关系却搜寻无果。  四年后再遇,她顶着丁太太的头衔,手里挽着一位长相英俊的男人笑的一脸灿烂。  他不惜用尽一切手段,也要将她再次据为己有。  他用过的东西,就算是丢了,弃了,也不允许别人捡回去  在这场爱与恨的纠缠与抵抗中,最先沦陷的,到底是谁...

女上司的兵王司机

女上司的兵王司机

李文龙给漂亮女领导做司机,深知女领导的底细有多深...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