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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想留下(第1页)

“传说的英雄降临世间,纯白的光芒照耀身前。

神圣的巨剑斩尽邪恶,忠诚的臣子俯首庆贺!

丧尸终结者,人类之希望,末世之王者,于此降临!”

也不知道我是受了什么刺激,竟有勇气在女孩子面前说出如此中二的话。

不过很显然,晓央表现的比我更为兴奋,在咆哮体身上劈下一刀又一刀,都快给人家剁成肉馅了,可能是在享受这样强大的力量吧。

回想起我第一次变成人类英雄,高兴的差点没把整座楼炸了,想想都后怕。

“哎呀,这一切都是你的功劳!

没有你我不可能变成人类英雄的,你就是我们的救世主!”

她解除了变身,踮起脚尖,慵懒地伸个懒腰,似乎以往的一切伤心事都在此刻烟消云散。

“回去吧~”

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沉稳而自信,有当年我的风范。

死神:“任务完成,可以回蓝翔了。”

“啊,理论上讲我确实该回去了,但为什么,有点舍不得这里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竟然犹豫了,要知道,当初我可是哭着喊着想回去。

“我天!

你不会真喜欢上人家了吧?”

“不不不不是!

我怎么会!

我只是害怕你所提到的,如果避难所真的出现一只魅影,仅凭晓央一人,根本不是对手。”

死神把我想的太简单了,我可不是哪种喜欢谁就粘着人家的舔狗,实在不行,都接回去不就行了嘛~

正在我为避难所担心未来命运的时候,几下滴滴声将我拽回现实。

门口的晓央已经打上了火,放下窗户,要不是为了等愣神的我,这会估计都能到家了。

“还不舍得走呢?”

“马上就来~”

回望战场,原本整齐的货架像多米诺一样倒下,我随手拾起两瓶饮料,快步钻进副驾驶,打道回府!

事情一办妥,感觉空气都变得香甜了,有车有酒(指饮料),有地位(指死神)还有身份(指救世主),真是太美好了。

“有了人类英雄的能力,打算干些什么?”

“我嘛?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至少能保护好幸存者,还能拯救更多的幸存者,买枪买炮,做大做强,把丧尸赶出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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