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特工这个词,高航只在书中看过,在电视中看过,在现实里,似乎离他很遥远,没想到,竟然能碰到货真价实的。
吴尽欢笑了笑,说道:“不管他以前是做什么的,格格你只需记住,从现在开始,他是我的人,是你们的兄弟。”
高航愣了一会回过神来,向吴尽欢点点头,正色道:“欢哥,我知道了。”
吴尽欢话锋一转,问道:“家里还有枣吗?”
高航想了想,说道:“前两天来福买了些楼兰枣,现在应该还有剩,我去问他要。”
他说的来福名叫周福来,大家都习惯叫他来福。
虽说他的名字很喜庆,但他人和喜庆一点边也不沾,生得五大三粗,高人一头,乍人一背,身上的汗毛也重,冷眼看去,活像狗熊成精了似的。
要说打架斗殴,惹是生非的本事,孙凯能排第一号,而这位来福绝对排第二位。
高航从来福那里拿来半袋楼兰枣,帮着吴尽欢洗干净,做了一锅红枣粥,吴尽欢还特意在粥里加了一些枸杞子。
等饭菜都做好后,众人规规矩矩地围坐在桌旁。
闻着面前香气扑鼻的红枣粥,人们皆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虽说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没有一人先动筷子。
吴尽欢和他们住在一起,也很照顾他们的起居,但不代表众人不懂规矩。
等吴尽欢拿起勺子,吃了第一口之后,众人这才纷纷端起饭碗,大口吃喝起来。
金在旁有悄悄观察,刚开始他还觉得奇怪,看人们对吴尽欢的尊敬程度,显然他是这群人的老大没错,不过又哪有老大给手下人做饭的道理?难道是自己的感觉错了?
现在到吃饭的时候,他总算意识到自己的感觉没错,吴尽欢的确是他们的老大,只不过他对他们很照顾也是真的。
在朝鲜,金从没吃过红枣粥,他低头看着,迟迟没有动筷。
高航含笑解释道:“金,今天早上的粥,其实是欢哥特意给你做的,里面加了红枣和枸杞,红枣是补血的,枸杞是补气的。”
原来如此。
金先是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而后又郑重其事地站起身,向吴尽欢躬身施了一礼。
吴尽欢含笑摆摆手,说道:“坐下吃饭,在我们这,不用这么客气。”
金坐回到椅子上,拿起碗筷,在吃第一口的时候,他的眼睛也顿是一亮,心中赞叹一声好吃。
看到金把一整碗的粥都吃个精光,高航乐呵呵地拿起他的空碗,说道:“我再给你盛一碗。”
“谢谢航哥!”
“你叫我格格就行,兄弟们都这么叫。”
“谢谢格格。”
高航仰面而笑,拍下金的肩膀,去帮他盛粥。
孙凯说道:“欢哥,我们来Y市的时间也不短了,还没出去好好逛过呢,要不今天我们出去逛逛?”
吴尽欢没多大兴趣,随口说道:“你们去玩吧,我在家里看看书。”
说着话,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打钞票,分出一半,递给高航,说道:“格格,带着大家玩得开心点,记得照顾好大家。”
众人当中,格格是最老成,头脑也最机敏的,吴尽欢对他也最为放心。
——————————我是分割线——————————
PINS夜总会。
二楼包厢。
今天Y市易货圈里的三大巨头,金守业、彭征、王珣齐聚一堂。
确切的说,原本是彭征和王珣相约在这里见面,金守业是闻讯特意赶过来的。
大半年前,彭征主动找上王珣,提议两人合伙做酒店。
义子?打压?穿越三国,化身刘封,裂土封疆,一统华夏!生于乱世,又有何惧?王朝霸业,刻骨柔情,谋略,勇武,自是缺一不可。谢谢每一位看过的人,你们是我坚持的理由。书友群576932610狼烟恭候大家。...
随着灵气的复苏,原本三分大陆七分海洋的蓝水星变成了一片沙漠。在沙漠中有种神奇的宝物叫做软木塞,只要找到它,把它拔掉,便能长出一片绿洲!新世纪九十九年,这是蓝星上灵气复苏之后的第一百个年头!一名被流放到南沙海的少年,在这里拔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软木塞,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绿洲。...
江浪入赘豪门,成为美女总裁的老公,为了能够踏踏实实的吃软饭,他脚踩恶少,横扫强敌,纵横花丛,登顶都市,凡威胁我软饭大业者,虽远必诛!...
...
她只是想赚钱给母亲治病,没有想到却惹上恶魔。 黑暗中,他将她狠狠地压在身下,发泄着最原始的欲望。 当她被查出怀有他的孩子时,他却拥着别的女人,残忍的说着,叶微然,别忘了你的身份,你终究只是个玩物而已。 她含恨逃离,他动用所有关系却搜寻无果。 四年后再遇,她顶着丁太太的头衔,手里挽着一位长相英俊的男人笑的一脸灿烂。 他不惜用尽一切手段,也要将她再次据为己有。 他用过的东西,就算是丢了,弃了,也不允许别人捡回去 在这场爱与恨的纠缠与抵抗中,最先沦陷的,到底是谁...
李文龙给漂亮女领导做司机,深知女领导的底细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