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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蒙蒙的天空,光滑得可以映照出天空色彩的地面,天地交融,无边无际,没有源头,更没有尽头。
朔风吹拂,吹起了尖锐泥沙,更吹开了皮肤,带起了点点血花。
而在这样的世界里,卡宾已经走了很久很久。
他走得脸上、身上满是血痕;他走得精神涣散,时刻都有倒地,再也无法站起的可能……
但是他依旧走着,他不甘的走着。
卡宾是在很久很久之前来到这个世界的。
他因着之前身体被个卑鄙无耻的人类占用,而与世界脱轨了千年。
之后,他好不容易苏醒,却温存之后,被曾经的恋人,玖兰枢刺中了心脏。
他本打算就这样自甘堕落,就这样死在一向不折手段向上爬的恋人怀里之时,突然涌起了一阵不甘——他明明是血族之王,为何要如此窝囊、材废、给人做嫁衣死去……于是,在生命的最后,他破罐子破摔,死马当活马医地打开了通往永眠之地的入口,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叫做“永眠之地”
,是传说中只有被世界,被法则承认的真正高等血族才能打开入口的地方,也是这些高等血族自打成为高等血族后,就了然的生命归宿——简单的说:这里是不想活的高等血族永眠(自杀)之地,也是历代血族强者的坟场。
而在血族中,如果一个血族能够进入永眠之地,那么就意味着他强大得被法则所承认,其地位与实力瞬间超过其他血族,直接排进血族历史……
但即使永眠之地是如此高大上的存在,进入的卡宾却一点儿也不高兴。
卡宾知道,这一切与他这个赫赫有名的材废无关,而是那个卑鄙的,占用了他的身体,把血族搞得乱七八糟的臭人类的功劳。
卡宾讨厌那个臭人类。
他觉得那个家伙的存在,就是他人生的最大讽刺!
!
当然,卡宾也觉得自己有讨厌,乃至恨那个臭人类的百分百理由:尼玛,同一具身体,相同的条件,他混成了谁都可以欺负,谁能踩一脚的材废,乃至血族耻辱;而那个臭人类,却混成了人人敬仰,就连一向鄙视血族的神族和魔族都低下高贵头颅的血族之王,连那个口口声声说爱他,却在背后痛他刀子的玖兰枢,都对那个臭人类真心喜爱,喜爱得跪□□趾都愿意……靠,喜爱个【哗——】!
跪舔个【哗——】不过是个卑鄙地窃取了他的身体,他的血统,他的地位,他的恋人,他的所有一切的臭虫而已!
!
“臭人类,别让我找到你,不然……”
卡宾累得趴倒在地,捶地面发表着他每日N次的宣言。
卡宾告诉自己,他一定要坚持下去,坚决不在这个世界永眠;他一定要找到那个人类,然后把他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恨,让他知道血族的高大上,让他知道小偷是永远没有好下场的……
“可恶!
!”
但他又觉得好累好累,累得想要闭上眼睛。
卡宾不知道之前进入永眠之地的前辈们最终变成了什么的,但依照他现在的状况,与身体,乃至精神的每况日下,他知道,只要他闭上眼,迎接他的,将是永远的消逝……而他消逝之后,他体内的力量就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但是他不想如此,至少,不想在找到那个人类之前,就化为虚无。
而彼时的他压根没有发觉自己的鱼唇:他要找的是人类,而他却在只有高等血族才能进入的永恒之地寻找,简直是跑到五毒教找滚滚有木有~~
卡宾休息了一会儿。
他抬头望着灰蒙蒙,却很高很高的天空,感到了一丝沉重——在这个世界,除了风可怕外,连偶尔穿透灰蒙蒙云层的间隙,射入的阳光,都可怕得可以在地面上烫出一个个深不见底的坑,更别提血族的脆弱皮肤了……
所以他现在那么惨,其实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于那时刻吹刮着的朔风,而是偶尔来几下的阳光的有木有~~
而正当卡宾“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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