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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杀的!
这是怎样的猖狂!
陈松的眼睛里满是嘲弄,仿佛认定了我找不到证据一般,他坐在房间里,对着摄像头的脸终于揭开了自己真正的面目!
可那又如何?
我欺负他不懂法律,没有按照程序就强行将他带了回来,他自然也可以利用法律的公正来信口雌黄!
他现在露出了真面目又如何?
还记得美国的十二宫杀手,即便作恶多端,就在警察都认为抓到罪犯时,结果人家依然安然无恙地走了出去。
现在的法律,一旦触及刑法讲究的是铁证如山。
当然,身为一个刑警,我必须也认定铁证如山,这是我职业操守,更是我的原则和自尊。
也许在他看来,只要我没有找到证据,我最后只能无可奈何地把他放出去。
可他不会知道,如果真到了逼不得已的那一刻,无论后果是什么,我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将他重新带回来!
方冷看着突然阴森可怕的陈松,而听到了那混账的话,更是气得直咬牙,“这个混蛋。”
我对着传呼机说道,“把陈松带进去吧。”
小刘有些吃惊,“组长,不审他么?”
我笑了一声,给他吃了口颗定心丸,“这个家伙太过狡猾,我们玩得那些把戏他再已经看透了。
所以,只能从另一个人那里找出突破口了。”
陈松之所以可怕,不是在于他的反人格爆发得恐怖,也不是他那些反侦查手段来得高明。
而是因为这家伙完全是处于一种自暴自弃地状态,那种漠视生命的态度,不仅仅是别人的,还包括自己的。
一个人连死亡都不再畏惧,你再多的花样,他也不会多看两眼。
我主修的是心理学,自然知道这一类人的危险性究竟是有多恐怖。
他们做事从不计较后果,对他们而言人生多活一天,少活一天毫无区别。
言之,这是亡命之徒。
只是,我还在疑惑一件事,陈松为什么会这么疯狂的报复。
除非是潜藏在人类基因中暴力因子被唤醒,是不可能做到这种杀人不眨眼的程度的。
要知道,任何一个人在最开始遇见死亡事件时,都不可能做到冷静。
这就像我即便身为刑警,即便已经和尸体打过无数交道,但对这种解剖的事情,我依然敬而远之。
解剖动物和解剖尸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当面对一具尸体,身为一个新手,没有习惯的话,无论怎么总会不自觉地代入自己。
就是这种代入感,会让你感觉感觉到一丝恐惧,在你解剖他的时候,其实在另一方面也在解剖自己。
即便是身为刑警,都不能做到面不改色。
而陈松,却能一次又一次冷静从容有计划地杀人!
并且,直到现在,我们依然没能找出关键的破绽。
方冷说道,“这个家伙是在享受这种乐趣么。”
绝对的的挑衅,对法律的不屑,对公安的瞧不起,对一切执法之人的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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