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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红外套(第1页)

胡三金,原名叫胡明海。

以前在上海拜过当地一个儒道大家为师。

后来辗转到长沙,文,化大革命之前便开起了这家金店。

一路走到将近中年,娶了小他一半年纪的老婆。

孩子刚满七月,还未出世。

要说,这胡三金还是有本事的,且不算这偌大的产业,单单能在这动荡的岁月里站住脚跟这一点便是能让人看出他的手段。

文化。

大革命结束了,这好日子本来才刚开始。

可胡三金反倒高兴不起来了。

这件事得从很久之前一件事说起。

*********************************

那年胡三金初来长沙闯生活,没亲没故的他身无所居,一直都是在一片无主的荒地上搭个棚子应付生活。

那晚,棚子外面刺刺拉拉的像是有只猫在挠自己的棚子。

吵得人睡不着觉。

胡三金只当是只野猫,捡了块石子就出去准备撵跑就算完事了。

到了外面,借着月光却发现是个面色苍白性命危急的人躺在那儿,伸着胳膊挠自家窝棚挠的一指甲盖的土。

也是出于好心,胡三金便急急忙忙的把那人拖进了棚子里,喂了些水。

那人缓过气,只是急切的求着胡三金帮他找些糯米,艾草。

深更半夜的,这些东西哪里去找。

可胡三金愣是快跑断了腿用仅剩的钱找齐了这些东西。

那人让胡三金点了艾草,挽起袖子,胡三金才看到那人胳膊上一处伤口流着黑色的脓水,周围的肉都已经烂了。

用艾草熏了伤口之后,那人抓了一把糯米把那伤口捂得严严实实。

胡三金看得清楚,那伤口上的糯米只不到半柱香的功夫便变的乌黑与那伤口一个颜色。

连着换了七把糯米,那人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脓水了,气色也红润了些。

歇了半个时辰,那人不顾胡三金的劝,寻了根棍子便拄着很着急的走了。

走之前,问了胡三金姓名,留下话,

“救命之恩,来日方报!”

或许是好人有好报,大概过了三五日的功夫,便有位穿的极为光鲜的人找到他,说要为他谋个生计。

可怜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胡三金除了读了七八年论语,学了个半吊子的儒学。

再无一技之长且没力气。

穿着光鲜的人笑道,

“无妨,跟我走便是!”

*************************************

后来,胡三金边学了开车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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