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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1页)

迟贝不是第一次来秦越家里了,但现在是交往后第一次过来。

她站在玄关门处,看着秦越弯腰给她从鞋柜里拿出来的一双毛拖鞋,还有些惊讶。

拖鞋毛绒绒的,上面还有两个兔子耳朵,粉粉嫩嫩的不说,看起来就相当的有少女感,是小姑娘们都喜欢的,而且这款毛拖鞋迟贝之前在杂志上看到过,这个牌子的鞋子不便宜,虽然是适合家居的,可因为款式和舒适度,让不少人喜欢。

貌似……还是限量款。

她动了动嘴,抬眸望着秦越:“你这是……什么时候准备的?”

秦越低嗯了声,让她把鞋子换上后才说:“上次来过后就买了。”

他虽然不怎么关心这些杂志,但霍嘉珩的老婆很喜欢,所以拜托她帮忙推荐了这款。

“不是。”

迟贝好笑的说:“我意思是你怎么正好买的这么可爱的一款,这个穿起来特别舒服。”

她家里也有这个牌子的,款式不一样而已,是迟宝买的,姐妹俩一人一双。

秦越失笑,弯了弯唇解释一句:“记得霍嘉珩吗?”

“记得。”

投行的一个大老板,年轻有为,长相清隽,是不少女孩子心目中的最佳对象。

甚至于粉丝比秦越还多,秦越和霍嘉珩是两种类型,霍嘉珩从表面上看比较矜贵,人也看上去比较好相处,但秦越戾气较重,脾气不是很好。

当然,这都是不了解的人的看法。

在迟贝看来,秦越的脾气非常好,至少对自己,好到让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去说了。

秦越微垂着眼眸,看着她换上鞋子后领着人往里面走,浅声说:“问了下他老婆,说小姑娘都喜欢这种。”

他侧目看向迟贝,勾唇一笑:“是这样吗?”

迟贝感受着鞋子的舒适度,小幅度的点了点头,“是这样的,我很喜欢。”

“那就好。”

秦越摸了摸她脑袋,把人给放开。

“到那边坐一会,我给你做饭。”

说着,他把自己身上的西装给脱了下来,顺手的搭在了一侧的椅背上,而后进厨房。

迟贝也不累,所以秦越说让她坐着休息会,她也坐不住。

厨房内的灯光亮着,暖色调,灯光打在秦越的脸上,衬的他脸上的线条柔和,整个人像是覆上了不一样的温柔。

他就这样微垂着着头站在那里,都已经足够吸引迟贝的注意力。

她盯着看了好一会才出声:“我来给你洗菜?”

秦越一直知道她站在那边,但迟贝没动作他也就没打扰,任由她观察着自己。

“水有点冷。”

迟贝想了想:“那我给你做菜好不好?”

她顺手的打开冰箱:“你做两道我做两道,怎么样?”

秦越挑眉,瞥了她一眼笑:“想做菜给我吃?”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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