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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家乡和家庭(第1页)

在苍海省的中部,有一条延绵起伏长达300多公里的山脉,将全省地形一分为二,东南边是丘壑纵横的山区,西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在东南边的山区里,有一座海拔500多米的山峰,因为山势比较平缓,远看酷似一头卧倒的耕牛,所以叫做卧牛岭,卧牛岭下有一片村子,解放前叫做靠山屯,解放后政府发现全县有十多个地方都叫靠山屯,于是重新规划行政区的时候,把这里改名为了和平村。

和平村里有一条由西向东流的小河,河不宽,水也不急,河道两侧稀稀疏疏的种了一些柳树,其中有一棵已经有上百年的树龄了,躯干粗壮,表皮斑驳,倒垂下来的枝条上沾满积雪,晶莹如玉,美不胜收。

距离大柳树南边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个山势平缓的小山坡,坡上住五户人家,其中有四户都盖了三层的小洋楼,只有最左边的一户仍旧住的是砖瓦平房。

平房占地面积比较大,有一老一新两套房子,老房子靠西边,由五间夯土房组成,破败不堪,家具全无,已经很久没人住了,窗户和大门都是木头制作的,呈现出快要朽坏的暗褐色,墙壁也被雨水冲刷的不成样子了,坑坑洼洼的,侧面依稀可以看到一行极具时代特色的大字标语:抓革命,促生产!

新房子靠东边,是最近几年新建的,采用了简化型的四合院样式,中间是坐北朝南的三间正房,左右各有两间厢房,前方则用砖石围了个院子,院子角落处有个花圃,里面种着一棵桂花和几株梅花,桂花已然凋零,但红梅正在盛放,和屋瓦上的积雪相映成趣,让略嫌冷清的院落变的生机盎然。

“杜校长,我前阵子新开了一家饭店,你帮我写个应景点的春联。”

“那写个佳肴美酒君莫醉,真情实意客常来,你看怎么样?”

“行,就写这个,我那饭店就开在驾校边上,不喝醉了最好。”

杜存志在八仙桌上摊开一张红纸,用镇纸压住,然后提起毛笔,在砚台上蘸了蘸墨,开始写起了春联,他是1940年生人,今年已经55岁了,除了嗡嗡嗡那几年实在没条件之外,其余时间从没中断过书法练习,天长日久下来,一手颜体已如化境,丰腴雄浑,气势恢宏,每逢春节,不仅附近村子的乡亲前来求字,连不少镇上H县里的商铺老板都会特意上门来定制春联。

佳肴美酒君……

“君”

字刚写完第一笔,一个穿着棉大衣的邻居从院子外面跑了进来,气喘吁吁的站在院子中间,大喊道:“杜校长,你儿子回来了,秋实回来了!”

几十年来犹如岩石一样稳定,从没在写字时抖过的手腕突兀的一斜,在红纸上划出了仿佛蚯蚓一样的丑陋笔迹,杜存志大脑一片空白,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血液却冲上了脑门,激荡出一股难以言表的狂躁情绪,他用拇指和食指紧紧捏着笔杆,想要把它捏成碎片,或者狠狠的戳进桌子里。

“杜校长,我没骗你,是真的!

春华和大伟亲自带回来的,我刚才在村口看到了,相貌和春华那个儿子一模一样,和你也很像,春华说他被人拐卖去RB了,去年在RB听说了春华在云城,就特意跑过去寻亲……”

狂躁变成了狂喜,杜存志用尽全身所有力气,猛地一摔,把手上的毛笔扔在了地上,笔杆啪的一下断为几截,墨汁四溅,染脏了刚做的新裤子,他不管不顾,拔腿就朝外面跑,几个正在求字的乡亲也急忙追了上去,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无法掩饰的兴奋之色,比去县城看香港来的大明星还激动。

堂屋和台阶之间有个门槛,杜存志跨的太急,被绊了一下,踉跄了两步,差点摔倒,跟在后面的邻居急忙扶了一把,他嫌拖累,一甩手就挣脱了,甚至连只有五级的台阶都觉得麻烦,直接从堂屋门口的走廊上跳了下去,直愣愣的朝院子外面跑,跑了几步之后,一阵寒风吹过,被狂喜蒙蔽了的头脑忽然清醒了过来。

春华昨晚打电话的时候只说今天回来,一个字都没提秋实的事……

黄大山这个狗贼在骗我!

杜存志猛的一下停住脚步,刚想抓住跑来报信的邻居喝问,却听院子外面传来了一阵喧哗声,七嘴八舌中夹杂着欢声笑语,其中有一个声音是女儿杜春华,另外一个声音是女婿林大伟,还有一个声音很陌生,但说的话却一点都不陌生:“姐,这老房子怎么还在?我记得以前在大门上刻过名字……”

是秋实!

真的是他,我儿子回来了!

停住的脚步再也迈不动了,杜存志整个人都僵住了,仿佛冰雕一样,定定的站在院子里,听着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然后看到女儿牵着一个二十岁出头的男人从院门口走了进来,那人个子很高,轮廓和自己很像,眉眼和春华很像,五官和谨言很像,怎么看都是杜家的人。

是秋实!

绝对是他,化成灰我也认得!

杜秋一进门就看到了外公,他的头发还没完全花白,眼睛还没彻底老花,腰背有点驼了,但依旧挺拔,皱纹开始多了,但仍然健康,端端正正的站在院子中间,仿佛一棵不惧风吹雨打,看惯风云变幻的老松树。

“小弟,快叫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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