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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你们听说过蜈蚣吗(第1页)

外面的事,麦当肯一概不知,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世界要大幅度败家,只怕还是得靠烧军火。

艾泽拉斯哪来什么奢侈品?

再奢侈,能有后世游戏中500万金币一头雷龙坐骑奢侈吗?

问题是,现阶段他哪来那么多奢侈消费。

普通被誉为名马的骏马,最多才80金币。

“还是要怼烂苔巨魔啊!”

这是目前最靠谱的目标了!

烂苔氏族属于森林巨魔,是巨魔三大部族之一的阿曼尼巨魔的分支(就是那支在2800年前,人类跟高等精灵联手击败的巨魔部族)。

快三千年下来,烂苔一直跟盘踞在祖阿曼的阿曼尼氏族分分合合。

现阶段出于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压根没外援。

不同于其它巨魔,搞死烂苔氏族,麦当肯根本想不到自己有什么可以赚钱的地方。

毕竟这一脉的巨魔穷得响叮当,跟南部大陆的赞达拉巨魔简直没法比,这边都是裤衩都不够的状态。

大部分巨魔用的是垃圾骨矛和骨质武器,只有少数精锐的暗影猎手使用铁质矛头的投矛。

整个烂苔巨魔氏族,唯一重要的就是那个高原盆地中的巨型祭坛,那玩意的造型像极了南美阿兹特克人的金字塔,相当好认。

打烂苔,除非找到某些苦逼人类遇难者,或许还能搜到几个阿拉索银币,值钱点的战利品真的是想都别想。

偏偏该死的烂苔氏族还是一块硬骨头。

盘踞在高山中的峡谷里,易守难攻。

打了没好处,十有八、九拿不下,还要自己掏腰包给将士赏金抚恤金,这种傻事,在历任斯坦索姆公爵就发动过三、四次讨伐战并失败告终之后,近五百年就再也没人提过了。

对于麦当肯来说,简直是天赐的败家良机。

打巨魔,就是整个洛丹伦乃至人类国度的政治正确,毕竟绝大部分巨魔似乎仍在奉行吃人的习俗,某几个特定的巨魔部族已经被认定是食人族了,其中就包括这次的目标烂苔巨魔和邪枝巨魔等。

这些毒瘤子可不会偏安一角,时不时就下山找人打牙祭,吃完之后就丢在大路边,影响很坏,这也是为什么北谷那地方明明地势和周围资源都不错,却成了近乎鬼城一样的破地方。

就算是大公爵,随意动兵,都很容易触动国王的神经。

此时,洛丹伦贵族之间奢靡风盛行,贵族们普遍不喜欢武夫。

这事除外……

这天,泰瑞纳斯王看到了斯坦索姆城打上来的知会报告。

“哦?打巨魔啊!

小家伙挺精神的。

哦,顺便让莫格莱尼和阿比迪斯去帮个小忙吧。

吩咐他们,记得保护好斯坦索姆家的小家伙。”

国王并不在意。

年轻人嘛,总是有警恶惩奸的骑士梦,麦当肯的所作所为,很容易被误解。

于是,战事筹备顺利得吓人。

“哦?国王同意讨伐战,并让莫格莱尼公爵和阿比迪斯伯爵派出2000士兵协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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