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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家乡(第1页)

小丫不愧是自己的妹妹,与自己哥哥一样,最是喜欢有水的地方,大冬天的,也不怕冷,沿着河岸大呼小叫的,哥哥说过,这里是哥哥的老家所在,所以,她觉得这里也是自己的家,刘旭看得欢喜,找来了糯米,蒸好,这是准备打糍粑所用,以前小时候总是要打很多,足够吃到六七月份得,去山上放牛,带一个,就当午饭吃了。

这里的土家族和苗族,不同于岭南过去,对于汉人,并不排斥,老人家是最喜欢孩子的,看小丫最是欢喜,当然,也是因为小丫会给他们好吃的。

黄牛肉是最香的,郡守满面笑容的带着据说是摔死的黄牛过来给侯爷吃,这就要领情了,不要去管他到底是不是摔死的,钱扔给了郡守,无论是谁家的,都补偿好。

这时候的牛,和人的命差不多,甚至,还要高,很精贵的。

杀猪是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因为一年到头,能吃到好东西的机会不多,杀猪菜,肯定是要算上的,下水怎么能丢了,都清洗干净,最出门的腊肉出产地,怎么会没有?没关系,教他们如何做就好,米粉调好了,放在勺子里,扔进油锅里面炸,金黄金黄的很是好看,咬一口,又脆又香,这就是糖油粑粑了。

拿了一根盆,下面打成一个一个的小洞,看着蝌蚪一样的米豆腐往下面漏,然后在下方的凉水中凝聚成型,小丫的手都快拍麻木了。

“没有酸菜,调料也不够,不然啊,还能更好吃。”

一大碗米豆腐下去,刘旭就舒坦的抚摸肚皮,郡守和县令,里长这些人都看呆了,这人真是侯爷?

“渔舟逐水爱山春,两岸桃花夹去津,坐看红树不知远,行尽清溪忽视人......”

王维的《桃源行》能完全的表现这里的山水,当人烦恼缠身的时候,看一看这样的山水,总能让人心里松快不少,若是可以,刘旭甚至想就在这里定居,过着桃源一般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需要多少钱财,累了就编一个竹筏子,在那平如镜的河面上静静而眠,这是一种超然物外的享受。

当然,梦总是有醒的时候,当这里再次桃花飘飘的时节,李二的圣旨终于到了,拆开来,李二飞扬跋扈的飞白就让刘旭只能无奈的摇头。

“朕尝闻,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朕还记得,有人曾于朕面前,夸下海口,授先贤之学,解天下之惑,然则,岳州未安,大唐未富,天下未平,呔!

兀那小子,你在天门郡快活了一年之久,可有想过朕每日忙碌于百案之前,皇后思人与千帐之后?小小年纪,怎么就已经想着归隐?你答应了朕的财富呢?你要誓斩楼兰的雄心呢?滚回来见朕!”

李影亲自传旨意,看来若是不走,是准备直接将自己抓回去了。

刘旭慵懒的自竹筏子上面起身,都已经一年了?

小丫笑嘻嘻的拿着一束桃花在河边挥手,她对于生活在哪里根本不在乎,只要哥哥在自己身边,她总能开心得很。

“娘娘快生了,不过身子很是不稳定,孙道长时刻在宫中守候着。”

李影站在竹筏子上面,刘旭是个顺毛驴子,他知道如何能让刘旭一刻都不耽误的回去。

“不是不让陛下胡来了吗?”

刘旭蹦了起来,差点将竹筏子都踩翻了,李影的脸色一黑,天下敢说陛下胡乱的,也就这混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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