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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财很不习惯背上有一个鞍子,它总想把那东西弄下来,可嘴里咬着嚼头,头上戴着龙头,全套的鞍具将它束缚的死死的,无法再做往日习惯性的动作。
只能用头不停地拱云烨,希望老大能大发慈悲的解开这些东西,回复自己的自由之身。
云烨此时也已自身难保,大将军一声令下,他就不得不起身前往左武卫大营,程处默把自己以前穿的甲胄送给云烨,虽然还有些大,但比制式盔甲强多了,一走路浑身哗哗作响,跟狗带一哑铃铛似的,别提有多别扭了,形象差点也就算了,这身盔甲不算头盔就已经三十斤重了,再腰插横刀,背负弓箭,云烨就觉得自己像一个移动的战阵堡垒,云烨认为,穿这身盔甲,不要说砍人,能不被别人砍死就不错了。
程处默一个劲地抱歉,让兄弟穿自己旧盔甲实在是有损颜面,军中简陋,也就将就了,等回到长安,一定给云烨打造一套八十斤的重盔。
张诚等人羡慕的口水直流,认为这样的甲胄才配得上行军书记大人的身份。
说完,还狠狠地重新束了一下云烨的束甲丝绦,这下连肺里最后一气也挤了出来,云烨涨红了脸,拼命解开腰带,这才把命救了。
好不容易喘匀了气,问程处默:“小弟是文官,束甲做什么?”
“军中哪来文官之说?就算陛下在军中,不也得顶盔贯甲,你想吃军棍,就穿单衣去见大将军,”
听程处默讲起过挨军棍的事,他这么壮的身子,挨十下,都得趴两天,看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那不得打折了。
听人劝吃饱饭,这再难受也比挨军棍强。
直着身子走几步,倒也没那么难受了。
看来,路是人走的,人是被逼的。
搂着旺财哥俩相互诉了一会苦,便被张诚举上另一匹温顺的母马,旺财还没长成,不能骑,只让它熟悉一下马具,方便以后骑乘。
和程处默一同到来的还有一位主簿,用来接替云烨继续制盐,程大将军不把皇帝的旨意用尽用光是不会甘休的。
看太阳还未过午时,程处默就开始催促上路,问程处默借了十贯钱,送给俩妇人作为感谢,在两妇人的哭声中,告别相处一月有余的后勤营军士,旺财驮着背包,胖胖的母马驮着云烨,向兰州大营驰去。
六十里路,不算远也不算近,程处默一个时辰飞马可奔一个来回,现在只能放马小跑,就这样,已经颠地云烨五脏六腑都快要吐出来了。
该死的马鞍太硬,摩擦着云烨的双股,就像着火一样,小心地支起身体,尽量减少和马鞍接触。
程处默这家伙一会前一会后,尽情显示着自己无双的骑术。
云烨太想念自己那辆二手桑塔纳了。
路到底走完了,大营已经在望,来回奔驰的探马,信使,络绎不绝,不时有浑厚低沉的号角声响起,箭楼上粗壮的弩箭闪着寒光。
一幅硕大的程字帅旗高高飘扬,显得十分嚣张。
程处默带着报过名号,验过堪合,这才穿过营门直趋帅帐。
在见老程之前,混世魔王的各种传说不停地在脑海里乱窜,性烈如火,卑鄙狡猾,这两种性格到底哪一种才是他老人家真实一面?
还没等云烨捋出个头绪,一阵爽朗的大笑从帅帐中传出,紧接着一个四十余岁的大汉出现在大帐门口,清澈深邃的目光就以钉在云烨身上:“好小子,年纪轻轻,解我大军危难,高人子弟,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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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低头避过如刀锋般锋利的目光,俯身就拜:“下官云烨参见大将军,”
“好,好,来了就好,听丑儿说起贤侄各种本事,尚还不信,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老夫军中又添一俊才,可喜可贺。”
这都成贤侄了,他这个伯伯就只好捂着鼻子认了。
“小侄与处默相交甚欢,早就欲拜见伯父,只是制盐之事关乎大军安危,不敢懈怠,拖至今日方才拜见,小侄失礼了,还请伯父原谅。”
“哈,哈,你制盐有功,老夫焉能见怪,最喜后辈小子建功立业,你与丑儿当相互砥砺共同进益才是。
来,来,让老夫好好看看少年俊杰。”
云烨这才从地上爬起,躬身站在程处默旁边,却被老程一把抓住,随他进入帅帐,早有护卫在帐中摆下案几,菜肴尚冒着热气,不多,也就四样,三菜一汤难道唐朝就已成定例?老程?云烨看菜肴,以为少年人饿得快,倒不觉得云烨失礼,只觉得这小子不卑不亢,真性情,自己满身杀气都视若无物,心中好感更增。
“知道你小子好嘴,尝尝军中菜肴可合口味,”
‘‘伯父赐食,小侄怎敢不敬,刚才想起恩师待小侄也是这般,每到饭时,也是这般模样,多谢伯父。”
程咬金给云烨压力太大,刚才电锯般的目光就吃不消了,哪敢和这等人精做口头之争,别看老程嘴里不提云烨出处,眼中却全是探究之色,算了,别等他问了,自己先挑开话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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