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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儿女初相见(第1页)

唐茉喜是在十五岁这年的初春夜里,忽然长大了的。

茉喜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有出身有来历的,尽管只刚活了十五年,然而人生故事已经足以写成一部戏,并且是唱念做打俱全的热闹大戏。

她自认姓唐,因为她亲娘姓唐,但是对外她不这么说,对外她斩钉截铁,一口咬定了自己姓白,白茉喜。

如果白大爷不死的话,她一定能随着她亲娘堂堂正正地跨进白家大门,且她虽然是个庶出的女儿,但因前头无兄弟姐妹挡路,所以不管众人承不承认,她都毋庸置疑的该是白家大小姐。

然而在那一切的前头,放着“如果”

二字。

一“如果”

,就表明那好前景其实并没有茉喜的份。

因为白大爷的确是在她两岁那年得急病死了,她娘唐玉仙跟白大爷好了一场,连个孩子都好了出来,也的确还是连个白家的小妾都没当上。

白家的败落是分阶段的。

在白大爷时代里,白家败得缓慢,败得有分寸,所以白老太太还拿得起架子,还能说一不二。

白老太太不让唐玉仙进门,不只是因为她出身低,是个唱戏的女伶,也因为白老太爷年轻的时候曾经往家里弄了个妓女做小妾,白老太太使出了浑身解数,赔了许多青春,好容易才把那小妾活活地折磨死了。

白老太太看不得烟粉灵怪的女子,而和妓女相比,女戏子在兴风作浪这一道上,显然又高了一个级别。

白老太太不许家里进狐狸精。

狐狸精养出个丫头叫白茉喜,也不行!

唐玉仙住在白大爷给她布置出来的小公馆里,因为活得逍遥自在,所以也不很急着往白家进。

她没料到白大爷会染上急病,说死就死。

跟白大爷好了好几年,她唯一的成绩是养出了个累累赘赘的小茉喜,除此之外,她把一身的台上功夫全丢了。

好吃懒做之余,她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瘾。

所以白大爷那边的经济支援一断,她在大闹白家未遂之后,只得重打旗鼓另开张——这回不卖艺了,她改卖身。

茉喜放在家里太碍眼,碍她自己的眼,也碍客人的眼,于是被她送去了一户大杂院内的人家中寄养。

那一年茉喜三岁,三岁的茉喜继承了她那对爹娘的所有特色——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是特色。

像她娘一样,她好吃懒做、能忍能耐——在遇到劲敌的时候;也可以非常的恶毒泼辣——在遇到软柿子的时候。

同时,像她的爹一样,她随遇而安,非常能对付;她天生爱美,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会睁着大眼睛盯着花衣裳瞧,可是自从到了大杂院,迎接她的只有虱子、跳蚤、破衣烂衫,她终日穿戴得如同小叫花子一般,也并没有愁苦得要死要活。

这样一个茉喜在大杂院里摸爬滚打,一混就是七年。

大杂院和大杂院也不一样,此大杂院属于北京城中的下九流聚集地,里头住着的人不是唱戏说书的,就是打把式卖艺的,蟊贼暗娼之流也不缺少,总之就是没有真正下苦卖力气的清白人物。

七年之后,茉喜被唐玉仙送进了白家。

说“送”

其实不大准确,换成个“闹”

字就对了。

那时候白老太太早没了,白大爷留下的大少奶奶自打守寡之后就病恹恹的,熬了三年也没了。

白家的家业全落在了白二爷手里。

换言之,白家的当家人已经彻底地更换了。

白二爷知道唐玉仙和自家那位死鬼大哥的关系,当年茉喜满月的时候还送去过一副银锁。

然而让他现在把茉喜弄进家里当大小姐养着,他可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

依着他的心意,他打算以龙行虎跃之势杀奔门口,一脚把唐玉仙娘儿俩踹出去。

然而杀到门口之后白二爷定睛一瞧,发现情况不对,唐玉仙这个臭娘们儿居然自带了杨梅大疮充当武器,而且势如疯魔,见了人就张牙舞爪地要往上扑。

白二爷虽然是个身大力不亏的老爷们儿,可是也没有和杨梅大疮亲密接触的打算,脚指头在缎子鞋里动了动,白二爷一时犹豫,结果让唐玉仙先出了脚——唐玉仙一脚蹬在茉喜后背上,把茉喜蹬得向前直飞了一两米远。

而未等茉喜平安着陆,唐玉仙扭头便逃,转眼就是无影无踪。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商量了许久,十分想把茉喜驱逐出境,然而茉喜窥破了他们的心意,又知道自己那娘活不了多久,将来必定没有再供给自己吃喝的本领,说不好还得让自己女承母业养活她,所以故意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模样,对着白二爷夫妇连哭带诉,又把她那个早忘干净的爹拎了出来,话里话外透着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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