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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封信(第1页)

老爸刚刚说的信,马小东记忆太深刻了,那是自己写的第一封情书,没错,就是一个马上就要上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写的情书,虽然已经记不清信里的内容了,可是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马小东一辈子都没忘,哪怕过去了十几年。

那封情书是给他一直暗恋的女孩写的,都说初恋最难忘,马小东本来就是个恋旧的人,暗恋了女孩十几年,即使后来结婚了,偶尔梦回也能记起,或许没有忘记的不是那个女孩,只是记忆力的那段初恋。

女孩名字叫云菲燕,家住富山南村,比马小东小一岁,两人是同班同学,马小东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她,简直就是早恋的不能再早恋了。

可能也是因为在学前班蹲了两年,马小东心智算是班里最成熟的,早早的就知道喜欢女孩子了。

不过有时候马小东也会怀疑是不是自己太早恋了,所以才在学前班蹲了两年。

那时候男孩儿要是和哪个女孩走的近一点,大家就会起哄,说你喜欢她了,要娶她做老婆啊什么的。

所以大多数初恋都是羞涩的,马小东也一直不敢和女孩走的太近,但是他那时候不知道,全班的同学后来都知道他喜欢云菲燕,还是后来同学们在微信群里揭露的。

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小心思早就暴露了。

这封信是马小东经过苦苦挣扎,苦苦思索,整整筹划了一个暑假才写出来的,还没鼓起勇气送出去,结果被老爸给截获了,当年马小东的感觉比现在好不了多少,不过已经记不清当时是什么感觉了,因为那时候脑子完全就是空白的。

摇头一阵苦笑,继续压水,晚上吃饭的时候,老妈和大姐回来了,两人今天也去采蘑菇了,不过和马小东他们不一样,大人走的比较远,进入了深山里,采的也就多些。

马小东的大姐马丽华,今年18岁,比马小东大四岁,大姐上学的时候学习成绩很好,可是那时候家里实在太穷,每次上学的时候交学费学费都是推了又推,直到实在推不过了,或是找人借,或是打临时工赚,才能交上。

可是大姐这人是个烈性子,小的时候还好,大一点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老师催的紧,大姐马丽华一气之下不上了。

这事儿是老爸一辈子的遗憾之一,还有一件事就是大姐的婚事,那是在马小东刚上初中的时候。

老妈杨桂芝得病了,家里没钱治疗,不得已,姐姐把自己嫁了出去,用结婚的彩礼钱,给母亲治好了病。

结果婚姻一直过的不太如意,后来离了婚,直到马小东重生之前大姐马丽华也没有再婚。

这辈子重生了,虽然没办法继续让姐姐上学了,可是对于大姐的婚姻,说什么也不能那么草率了。

还有母亲的病,其实现在就有了症状,只是没有当一回事儿,要是早早的吃药治疗,也不至于累的病倒不起。

马小东和母亲还有姐姐马丽华在院子里摘蘑菇,老爸在屋里做饭,累了一天的大姐可能是饿了,冲着屋里忙乎的老爸就喊道:“爸,晚上吃啥饭啊?”

“炖豆角,马上就好了。”

闻着屋里飘出来的香味儿,马小东想起来了,那时候家里炖豆角是没有肉的,肉那么贵,一年吃不上几次,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大快朵颐一番。

平时炖豆角都是用荤油,也就是猪的肥肉焅下来的油,油里会留下一些猪油渣,炖菜的时候放里,就算是肉了,即使是这样的菜,也不经常吃,平时吃的都是家里种的素材或者山上采的野菜。

晚上一家人吃完饭,坐在炕上看电视,电视是14寸黑白的电视,什么牌子的马小东不记得了。

只知道这台电视要是没有意外的话,还会陪伴自己一家三年,知道三年后,自己家才会换了一台21寸的彩色电视机。

一边看着电视,一家人说着话,马小东庆幸,老爸没有把自己的糗事说出来,要不然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勇气继续在这个家里睡觉了。

“洪国,小东明天就开学了,前两天采的蘑菇也晾好了,你明天去镇上卖了,把孩子凑学费凑出来。”

老妈杨桂芝看着一集电视剧完事儿,对着旁边的马洪国交代到。

马小东这时候上学的条件就好很多了,至少凑学费没什么问题,要是前些年,你就是有再多的蘑菇,也卖不出去,大家一样穷,谁买你的蘑菇啊。

马洪国犹豫了一下,这种抛头露面做小买卖的事情,他感觉有点那为情,不过这是为了孩子的学费,再难为情也得去,总比去借钱看人脸色强,于是点点头,应了下来。

看见老爸为难的样子,马小东心里有数,在这个落后的小村子里,大多数人虽然很穷,可还是觉得做小买卖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以前卖蘑菇都是下乡的小贩来收,这次要不是因为自己的学费,老爸绝对不会抛下面子去镇里卖的。

看着家里糊在墙上的报纸,几个爸妈结婚时候做的柜子,这个家可以说的上是家徒四壁了,自己虽然这辈子想潇潇洒洒的重活一次,可是也不能看着家里穷的揭不开锅,却视而不见,看来自己得想点办法赚点钱了。

况且老妈的病现在也需要钱来买药,早早治疗,家里的房子也不行了,再说了,不能这辈子还让老爸老妈继续这么劳累了。

可是这钱该怎么赚呢?马小东一时没有头绪,前世马小东也看过网络小说,各种类型的都接触过,甚至还自己动笔写了一次,结果高中都没毕业的马小东写出来的东西当然没什么人看,推荐少,打赏基本没有,上架更不用想了,支持的少,没什么动力,再加上写这东西也实在需要毅力和耐心,结果自然就太监了。

记得网络小说里重生的人一般都是写歌或者写小说来赚取第一桶金,小说就不用想了,虽然看过不少,可是看过几本是爽过也就忘了,即使是记得大致的剧情,可是以自己的文笔,写出来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去看?

再说写歌,一个家里连收音机都没有的农村小学生去写歌?是不是太过于引人注意了?虽然国家可能没有龙组,但是也别当大天朝没有FBI。

就算国家不爱搭理自己,马小东也没有往娱乐圈混的想法,将来进入娱乐大时代的时候,自己或许会凭借先知先觉的机会进行点投资,可要是走上前台,天天被记者盯着过日子,包养个小蜜都跟做贼似的,那是绝对不行的,完全和自己潇洒一回的意愿背道而驰。

想想后世那些明星,自己在家里吸D,这得是多隐秘的事情啊?这都能让人发现了,人名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要是小看了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且娱乐圈那个地方,马小东感觉凭借自己的智商,估计被人卖了还得数钱呢,自己别的优点或许不明显,但是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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