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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说要打架了,好凑热闹的酒客们哪里能放过。
白天的酒店里客人并不算多,毕竟一大清早就来买醉的人不多,除了整天泡在酒馆里的丧家犬之外,这个时间段里的酒客们都很清醒,而且很闲。
有免费的架看,大家赶紧把视线集中了过去。
古代有王公贵族观剑舞饮酒,估计也就是这个感觉了吧?
酒店这种地方,来的自然都是喝酒的,酒精可以麻痹人的大脑,让人得到解放的欢愉感,格外适合常年拼死拼活的职业过来发泄。
顾客以军人和冒险者为主。
而这两个职业的人要么需要大量训练,要么经常和死神打交道,急需酒精减压的同时,这两个职业的人也是最血气方刚的,再加上酒精的促进作用,经常就有热血上头的醉汉,仗着自己“武艺高强”
噼里啪啦的打起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之前酒店老板的应对那么神速了——见的多了,已经快成条件反射了:一看有人拔出武器,马上招呼保镖亮家伙。
为此,他还专门在酒店后面设了一个简易的擂台,专门给这些热血上头的家伙发泄他们无尽的精力。
说是简易擂台,这里还真不愧于这个名字。
随随便便在青砖底座上,用麻绳围出一个二十米见方的空间,里面什么都没有。
就连规则都是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最为粗野的一句话,哪里还能期待它有什么专业的?
哈特虽然在最前排,被十几个好事的酒客簇拥着贴近麻绳,但同时,他也被那四个冒险者保护在中间,他们做出一副让弗利德专心战斗的体贴样子。
虽然擂台有绳子围着,但实在不能相信它的防御力。
万一有人踉跄摔倒,或者武器脱手飞出,对于观众而言都很灾难。
弗利德没有带剑,现在他用的是冒险者四人组中一个不爱说话的青发男人的单手剑。
老实讲,这把剑着实有够粗糙的。
用果实来比喻的话,那就是又小又萎缩的,还有虫子咬过的那种。
铁是下等的生铁,剑身也粗糙的很。
不过……
够用了。
弗利德看了对面的大剑士一眼,他早就穿好了全身装备,右手整个都被钢铁护手保护起来,身上是硬皮甲,脚上是一双铁靴。
钢铁护具价格昂贵,对于普通的战士而言,都是只订做自己最需要保护的位置,剩下的慢慢凑,如果是佣兵,还可以明目张胆的在战场上抢走敌人的护具当作战利品。
可是大剑士即便没有凑够一整身钢铁护具,和弗利德那黑衣配铁剑的寒酸样子一比,大家都觉着这个大剑士的装备相当优秀了。
每个人都为弗利德捏了一把汗,不过他本人到不太在意。
对于真正的骑士而言,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战斗。
武器只是武技的辅助,只要不是别有用心的人故意使坏,骑士就不会强求武器的强大。
骑士可是用于战场的精锐战士,如果武器消耗光了怎么办?不打了?举手投降?如果敌人夜袭,来不及拿最趁手的装备怎么办?引颈待戮?
因此骑士固然有自己的爱剑,但换上劣质武器,战斗力依旧惊人。
用武器劣等来当理由,未免过于难看。
当然,这并不是鼓励用劣质武器,只是因为弗利德要用死气凝聚出盔甲武器的话,未免太过奇怪,不得已而为之。
不过,这把剑让弗利德颇为奇怪。
这是那个男人的佩剑,也就是说,他平日里就是用这把剑战斗的,不过……对于冒险者而言,把命交给这么粗糙的武器,是不是太草率了?
仔细观察对手,弗利德面色凝重。
左手握在剑柄底部,而右手则利用钢铁护手的防御力,握住了大剑的剑刃下段,这个姿势让大剑士看上去与其说是用大剑,倒是更像在使用长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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