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蜥蜴人?”
地行的身影,出现在这群沼泽狗头人面前的那一刻,就被头领迪莫斯发现了。
和沼泽狗头人不一样,他立刻就确认那只出现在自己视野中的生物是什么。
而且,他感觉到了,那被战争之血侵染的气息。
和自己那些愚昧无知、一生除却精灵之外,没见过几种智慧生物的同族不一样,作为外来的避难者,迪莫斯对于其他种族,是有了解的。
蜥蜴人、狗头人、矮人、巨人......
出现在这几个称呼里的“人”
这个后缀,源自“持有武器”
。
也就是说,“持有武器的生物”
,就是人。
又或者说,“用前肢握持武器的生物”
,就是人。
他甚至还见过“人类”
,那是一群巨人的劣种后裔,一群没有强大的身体,没有坚硬的爪子,没有锋利的牙齿,和各种元素能量的亲和都是中下等,弱小者只能依靠武器的生物。
曾经被称为“小人族”
,后来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有了“人类”
这种统称。
那是一群对武器、对外物有着强烈依赖性的种族。
人类怎么样,并不重要,但是,“人”
的定义,很重要。
懂得使用武器,使用工具,就代表着他们有了一定的智慧,作为对手,比起其他那些只会用蛮力的同体型敌人要更难对付。
一只蜥蜴和同体型的蜥蜴人,往往是蜥蜴人更难对付,这代表着他们学会了
这样的知识,在迪莫斯原来的狗头人种群中,属于基础。
虽然在现在这个部落里,这种知识没什么用处,但迪莫斯不会忘记。
对方的双爪之上,并没有武器,而且对方看上去比较矮小。
但是,这就足够了。
仅凭对方身上那战争之血的气息,就足够了。
在许多荒野、在发生了惨烈血斗,尸体和鲜血满地的位置,就会快速生长出漫山遍野的血树,这些疯狂的植物,会将它们的枝干像藤蔓一样挥舞,让上面的尖刺刺入,向每一个伤者发动攻击,将伤者变成尸体,将每一具尸体的血肉都吃个干干净净。
“战争之血”
一人身背巨剑,一猴狂战四野,一雀双翅遮天。成魔又怎样!成佛又如何!我行我道,何惧世人评判功与过…冲冠一怒为红颜,挥剑染血尸满街。手持巨剑战六合,脚踏龙雀翔九天。呼风唤雨寻常事,摘星拿月挥袖间。这!才是我洛羽想要的生活,问鼎巅峰,属于你的热血沸腾…...
凌霄死了,作为一个人民警察,她死在了井坑里。死的如此悲催也就算了,没想到,她竟还穿越到了一个身材肥硕的农村恶妇身上。相公厌恶,婆婆不喜,邻里视她为老虎。家徒四壁,地无半亩,日子难过。凌霄只想发家致富,把日子过好。凌霄的致富理念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她上山打猎,卖山货,卖草药,开荒种地,不但日子过得富裕起来。还与原本两看相厌的相公,日久生情,定下白头誓言。哪知,相公进京赶考,中了状元,尽然要另娶她人。她带球上京,在他大婚之时,直接将休书扔在了他的脸上...
一朝穿越,宋锦晴成了清华县首富宋家大小姐,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被狠心渣爹和继母嫁入了农门,看着面前沉默寡言的汉子,以及身后几个萝卜头,宋锦晴觉得当个大嫂的滋味还不错,且看她如何带着一家人做凉皮,开酒楼,斗极品,走向发家致富之路,不过为什么她的蛮汉子夫君最后摇身一变竟成了大将军...
重生之高门子弟由作者情知起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重生之高门子弟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世间名剑,千千万万。于云默而言,一黑巨足以。人可养剑,剑也养人。一人一剑,破尸界,斗蛊师,闯魔宫成就至强的剑圣,见证不朽的传说。脑洞很多,坑比深渊,智商足够的来挑战!...
[甜宠文]你,坐好!女孩怒吼道。坐好?正俯首办公的男人将她拦腰抱起,我这就坐好,宠爆你混蛋,不要,唔拍卖会上,他以十亿高价将她拍下,震惊黑白两道。从最初的熟视无睹,冷漠异常,到宠她入骨,在他的温情下,她渐渐迷失了自己的心,可在她怀上他的孩子的时候,他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