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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这种家禽,虽然吃起来确实不错,可抓起来却经常让人头痛。
特别是那种散养的鸡,如果不是趁其还在窝里睡觉的时间段,想抓住还真是一件不小的难事。
将主意打到那五只母鸡头上的宁致远,看准了其中体型“丰满”
诱人的一只后,当即挥动手臂,我抓!
原本还以为还得多花点功夫,可没成想居然眼到手到鸡也到了!
哈哈,宁致远稳稳地抓着不停挣扎地母鸡脖子,心中对自己的身手得意极了。
扑棱棱的,这喝灵泉的鸡就是有劲啊,为了减少对方的痛苦,拿过菜刀的宁致远顺手一抹,很快停止挣扎的母鸡就率先供奉出了一碗鸡血。
这玩意虽然大部分人都不太会弄,或者说不喜欢吃。
但对于吃货来说弄起来却很容易,而且也是一样很不错的美味。
料理完鸡血后,宁致远很快就将献身的母鸡给处理了干净。
虽然没用秤重,但在手上掂了掂后可以肯定,这鸡虽然没有九斤黄那么夸张,但最起码也有个四五斤重。
金黄色的油脂,还有颇有弹性的肉质,虽然还没吃也知道肯定比菜市场里喂饲料的鸡好上太多。
原本还想着将鸡给红烧了吃的宁致远,刚把鸡给剁成了小块,就听到屋外传来一阵刹车声。
银白色的别克旅行车刚停稳,那边就侯耀华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圆子,出来接客啦!”
没好气地摇了摇头,宁致远拿着菜刀就迎了上去。
“我勒个去得!
用不着这么热情吧!”
吓了一跳的侯耀华连忙把头缩回了驾驶室中。
“能不热情吗,知道你们要来,我连家里的老母鸡都宰了一只,正准备红烧呢。”
看了看手中的刀,宁致远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
“哇嘞!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鸡你还是别红烧了,我刚买了块上好的牛腩,用这个红烧,你的宝贝母鸡还是跟蘑菇炖汤吧。”
从后座上拎了两个袋子出来的侯耀华显摆道。
看着眼前这不只出现过一次的情景,宁致远笑了。
其实宁致远也知道,自己的这两个死党,之所以每隔一段时间要来“看望”
自己一下,并不是贪图自己烹饪的美食,而是怕自己对自己太过苛刻了。
所以,每一次过来聚餐,除了这边会准备的一些吃食之外,侯耀华和孙海涛都会有意地带上一些食材、熟菜和酒水,美其名曰吃不完下次再吃。
可那些酒水到还罢了,只要不开封就算是放上一段时间也不会坏,但那些熟食就不行了。
别说眼下是夏天,就是冬天摆久了也照样会坏,所以,最终还不是落到宁致远的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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