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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时分的酒馆果然寂静下来,凡妮莎经过马厮的时候看到店主在擦抹桌椅。
看来这一个月真的是这里的禁忌之月,而行凶作怪的鬼魂也从未遇上敌手。
“我们这是去哪儿?”
麦特看着四周黑黢黢的低矮建筑,心里有些发毛。
“哪都成。”
凡妮莎信心满满,“最好到一个偏僻地方来顿烛光晚餐,你不是一直期待跟索兰达有这样的浪漫时刻嘛,”
她笑着瞥了王子一眼,“现在让我代替她做你一晚女友吧。”
麦特伸出手让公主看自己手腕上的伤,“真正的索兰达不会在我身上割口子放血,你代替不了她。”
“随你便。”
凡妮莎撇撇嘴,并不为自己作解释。
正走着,突然从黑暗中冲出一个东西,狠狠撞在麦特王子身上!
“哇!”
他们大叫起来。
凡妮莎更是抽出了腰间长剑对着王子。
“不要杀我!
不要杀我!”
一个年轻的声音战栗着叫道。
“抬起头来,没人要杀你。”
凡妮莎收剑回鞘,看出对方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不过他身上散发着腐烂肉质的恶臭,模样也邋遢不堪。
“怎么回事?你是谁,打哪儿来?”
“快走,她要来了。”
年轻人没有停下脚步,踉跄着朝酒馆的方向走,因为那是此时这小村子里唯一有光亮的地方。
凡妮莎注意到年轻人脚上没有穿鞋,所以他走起路来才没有任何声音,甚至近在眼前了自己也没有发觉。
“她是谁?喂,在跟你说话。”
凡妮莎用力去拉年轻人的手腕,手上的触感却是滑如苍苔——这年轻人在流血!
“她就是她,她要来了,快躲起来,快到人多的地方去,不然她会偷走你,把你折磨得生不如死!”
“慢点,”
凡妮莎看了看四周,这里是一个比较开阔的小广场,广场正中还立着一只铜质的犀牛,每只牛角上有一块发光水晶,照得四周通亮,这给了三个人以安全感,看起来这里不像随时会有人冲过来。
“你说清楚些,谁会来‘偷’走你?”
年轻人喘了口气,吞下麦特递来的水袋里的水,“我叫埃比,我住在高汶堡。”
凡妮莎吸了口气,高汶堡,那可是离这里不下百里的烈炎国中部城市,“一年前、也许两年,我记不清了,我随父母经商路过此地,那天晚上,我们都喝了酒,当我醒来时就躺在一张铁床上,手和脚都被绑着,那个女人,”
他的情绪激动起来,浑身不停地发着抖,“那个女人用刀剥下我的皮肤,她一点一点地割,不顾我大声的叫喊。”
说着,他撩起破烂衣襟给他们看,果然,埃比的肚子上、两肋以及后背都缺少大片皮肤,从伤疤的新旧颜色来看,确实是长期受虐造成的。
“她剥你的皮干什么,为了贴在自己身上?”
麦特问。
凡妮莎也作同样的假设,那女人也许因为谋件事故而毁容,所以需要移植别人的皮肤。
“不是的,”
埃比痛苦地回答,“她的男人,她把我的皮贴在她死去的男人身上,希望他能复活。”
凡妮莎和麦特对视一眼,不寒而栗。
“那么,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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