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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秒杀(第1页)

锦兆元真的觉得自己不幸到了极点。

他在都市中过着逃亡的日子。

或是因为他弱,那些狩猎者,就喜欢追踪狩猎他。

其实锦兆元的能力并不算弱,只是单单再生能力和攻击范围十分有限的血剑,战斗力实在是不太如意。

但生存能力却数一数二。

他逃到了城市的西北角,那里原来是老城区,低低矮矮的棚户区在这里连成了一片,只在边缘有那么一两栋高楼。

很多能力不高的能力者,都远离了市中心,住在这边。

这里已经没有多少普通人,一些房子都空着。

锦兆元可以轻易的找到住所。

他似乎可以轻松点了。

他努力的隐藏身份,他戴了粗重的黑框眼镜,而且是真实有度数那种,以他现在的身体,他的眼睛完全可以适应。

他还把头发剃了精光,弄了个青皮头,甚至还用能力硬是把身高又往上拉了拉。

他觉得这样大概只能糊弄低阶的能力者。

他身上的气味没法改变,即便他用药水的之类的遮掩,但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只希望棚户区人多味杂,那些有狗鼻子能力的狩猎者,能迟点找到他。

锦兆元现在在帮一户包子铺打杂,从早上到傍晚,什么事都干。

除了晚上那一两个小时,他几乎没有什么自己的时间。

变成黑血者,活尸活了过来,虽然那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代价是活尸食脑。

而活人们,显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代价稍微没有那么恶心——食血。

锦兆元有事没事的时候,会去捉老鼠,这当然不是他的独特癖好,无非是为了食血。

值得庆幸的是,他所需要的血,比想象中要少得多,仅仅三十毫升的血,就能让他安然渡过三天。

他是特殊的。

别的活人,显然没有这么轻松。

三十毫升,这是其他人一天五分之一的量——而且必须是人血,他们可没有拿兽血来顶数这回事。

所有的一切似乎就此平静下来。

一连半个月,都没有该死的狩猎者上门。

锦兆元稍稍放松,他甚至觉得自己似乎喜欢上了,包子店老板的女儿。

这或许是在重大压力之下的精神转移,他也许没他想象中的喜欢那个女人,但这个女人很好的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三天的时间,两个人就滚上了床。

至今已经一个多月。

两人的关系虽然说不上是蜜里调油,但也如同大多数的热恋男女,炙热如火。

几乎是天天晚上都滚床单。

在这个混乱的时刻,人人都需要一点刺激。

就在这刺激之下,一个月过后,他们终于确定下了模糊的男女关系,自此女人成了他的女朋友。

可就当锦兆元,觉得这样就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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