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曾一度想过要弃坑,纠结无数次,最后还是决定把它写完。 我是一个有强迫症的人,并且强迫症非常严重,如果死神不完结,我睡不了好觉,心里能别扭死,哈哈,我想很多写网文的作者都跟我一样有这个毛病,就是开了坑必须填完。 其实追看死神的读者并不多,但哪怕是只有一个人在看,我也由衷地感到高兴,真的很谢谢你们,一路陪伴,一路支持,同时谢谢***一直以来的支持和照顾,莱宫很感谢网站给提供的平台,让我学会成长。 死神是我的文中完结字数最多的一本,可能写得不够好,也有不少人说内容太扯了,我想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我喜欢写得扯一点,因为死神是幻想小说,脑洞大开也并非是一件坏事,就当是勇于创新了。 一路走到现在,我已经算不上是一个新人了,但我仍然在新人的道路...
穿越异界,罗森却变成了一具骷髅,更神秘的是还带了个系统。请停一下朋友,剑魂是什么意思,这骨头架子好像剑术超凡,很真实!罗森,组织上已经决定了,由你来当剑圣。我是不是该念两句诗?罗森看着系统发布的任务,说不出话。身为一具骷髅,却要我拯救世界,怕不是活在梦里,这火传不了!本书又名骷髅剑圣异界纵横我真是骨傲天骷髅王也要搞事情李奥瑞克的传火之旅亚楠剑游记唯一指定读者群阿斯特尔高阶议会583916858...
极北之地到处冰天雪地,寒冷异常,为何这里一处小小的寒叶谷,竟然四季如春?这里,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年轻的少主池中天会遇到怎样的江湖奇遇?风平浪静的武林,又为何再起波澜?所有的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突然的让人目不暇接,让人无所适从。书友群3674219o欢迎各位读者们加入,你们的每一分支持,都是我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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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要我修仙?开什么玩笑,本屌新时代屌丝青年的领跑者,才不相信这种封建迷信的东西!可以长生不死,与天同寿?这关我屌丝毛事儿,早死早托生,下辈子找个好人家,咱也尝尝坑爹是什么滋味!可以钱财万贯,金玉满堂?我才不是那种贪慕虚荣之辈!可以指点八方,坐拥江山美人?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我是一个有原则的屌丝!唉!美女别走啊!我从了还不行么!...
大专毕业生苏越,本以为找到了一份安逸的工作,却不想按下手印签订合同的那一刻,把自己的灵魂签给了魔鬼。...
第一世,她是花神,他是帝君,郎才女貌,可惜缘分未到第二世,她是凡人,他仍是帝君,金玉良缘,可惜情深意浅第三世,她说,我再也不想遇见你了,他却说,梨纤陌,就算到了下世,你仍是我的人。历经三生三世,每一世,她都被他伤的体无完肤,剜心失忆,痛苦不堪。每一世,他都追她,她竟然也乖乖上了他的当,历经数个情劫后,她崛起,终于将他践踏在脚下,将前几世所受的伤全还给了他。白若尘,我要你尝一下比剜心更痛的滋味。三生三世,世世皆伤,唯最后一世,她大仇得报,可她问自已,这就是她想要的吗?...